关于自贸协定部分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通知
2024-10-10
官方公告

关于自贸协定部分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布

截至2024年10月06日,(协定名称: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商品(商品类别第一类)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当年触发标准,海关对该类产品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在途农产品按相关规定办理。(本通知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海关总署官网截图

版权所有: 昊宇(天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00-631-8866 京ICP备 14002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