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Delivered EX Quay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DEQ是国际贸易术语中的英文缩写,deq贸易术语全称是Delivered EX Quay,翻译成目的港码头交货(即指定目的港),意思是卖方需要将产品交给买方,无需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必须承担将产品运到目的港的全部风险和成本,半年后才到达码头。交货完成后,买方应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 如果买方希望卖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进口费用,则需要在签署贸易合同时清楚说明。 * DEQ国际贸易条件仅适用于海运、多式联运或内河运输等外贸运输方式,DEQ贸易条件仅适用于在目的港卸货的情况。 DEQ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如下: 卖方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指定码头。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码头,则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码头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按照规定指定的目的港码头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交货为止; 卖方必须支付按照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在目的港码头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交货前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按照A4规定的指定的船只预期到达时间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以使买方得以提货,从码头上搬走。 买方义务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港口搬运货物以便继续运输或存入仓库或中转站的一切费用;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规定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