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U:未完税交货
Delivered Duty Unpaid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未完税交货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
DDU指卖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贸易术语。
*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
DDU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如下:
卖方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地交货点;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交货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
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交货为止;
卖方必须支付按照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规定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交货前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发运货物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按照A4/B4规定受领货物可能需要的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买方义务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规定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